2014年11月5日 星期三

GCALDaemon 同步 Google Calendar 和 Rainlendar 2014

訊息更新:此方法應該已經無效

設定另一台電腦,發現check account error後,發現同步已經失效一段時間了。
爬文發現可能的原因是
1.Google Calendar API v2 在2014/11/17已經失效
https://developers.google.com/google-apps/calendar/v2/developers_guide_protocol
GCALDaemon 2008
2.Google對一些連續性的polling會阻擋

想不到用沒多久就不能用了

免費的軟體和服務,看來問題還是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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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依照下列教學
http://www.lusoft.idv.tw/index.php/archives/535

但我遇到幾個問題,畢竟google有些改變,教學文有點舊了
花了幾個小時解決如下:

0. 密碼
未必需要加密,
安裝不順利的時候,先不要加密
等到順利後再改成加密的密碼

1.Unable to verify account (invalid credentials)!的解決
google安全性設定,如下網址
https://www.google.com/settings/security?hl=zh-TW
在 " 安全性" 區塊中,
選擇 "查看所有活動"
點選"被拒絕的活動"
允許低安全性程式存取
PS.若是覺得不安全,可啟用二階段驗證的功能

2.新增 同步的calendar
在google calendar的位置,按refresh所選的位置是不能用的
因為google把位置分成私人或公開的
所以依照以上教學,複製google提共的網站
"將http://www.google.com去除後的網址貼入即可。例如:/calendar/ical/xxxx%33gmail.com/private-xxxxxxxxxxxxxxxxxxxxxxx/basic.ics"
應該要貼在 xxxxx@gmail.com - 之後
故google calendar欄位為
xxxxx@gmail.com - /calendar/ical/xxxx%33gmail.com/private-xxxxxxxxxxxxxxxxxxxxxxx/basic.ics
假如要匯入多個欄位,只要再新增同步配對即可
3. 模式的說明
On line mode : 每10分鐘下載Google calender, 用XML指令,即時更新 local的變更
Dial-up (offline-enabled) mode : 每10分鐘比較並同步
Sync-on demand :手動執行
4.不常駐 GCALDaemon 又能自動同步 Google Calendar 和 Rainlendar 的方法
http://launcelotliu.blogspot.tw/2010/11/just-note-gcaldaemon-google-calendar.html
windows8.1,新增工作由 控制台 -> 系統管理工具 > 工作排程區 > 來執行

2014年4月22日 星期二

對於中國銀行開戶, 一、開戶前的功課

對於中國銀行開戶,
一、開戶前的功課:要開哪些銀行的戶頭

考量的問題有

1.電子式儲蓄國債的考量
  中國國債,相較於定存,不但利息高,而且是複利。利率最高的是儲蓄式國債,購買要方便的還要是儲蓄式電子國債。
  有銷售 "儲蓄式電子國債"的銀行有: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北京銀行、上海銀行、廣東發展銀行
  分配比率分別為 24.40% 10.60% 6.50%    7.20% 2.30% 1.40%    1.30 1.70%

2.回台灣提款免手續費
  可以參考
  http://www.kuaiyilicai.com/bank/upatmcharge.html

3.是否支持支付寶的網銀充值
  支付寶除了可以買東西,還是轉帳的好工具。
  支付寶有兩種充值方式,網銀充值和 快捷支付,快捷支付要做身份認證,台胞證的身分未必能夠認證,網銀充值只要有開通網銀就可以。
  大部分大銀行都有支持網銀充值,但很多小銀行和外商銀行,只支持快捷支付,也就是不能使用。

4.是否支持開通基金理財公司
  很多人餘額寶有興趣,可惜餘額寶不支持臺灣人身分。事實上,大部份的基金理財公司,尤其是最近很紅的網路理財公司都不支持臺灣人身分認證。(參考:http://lockesky.blogspot.tw/2013/12/1.html)
  有少數的基金公司有支持的。
  而這些少數的基金公司,只有支持某些銀行的身份證認證
  而就算支持某個銀行,也未必支持該銀行使用台胞證認證。個人試過 民生銀行 天天基金可以認證,但農業銀行不能認證。華安貨幣通 農業銀行可以認證。

5.銀行費用
5.1 跨行轉帳費用
    比較貴的式是用金額的百分比,像工商銀行要1%,大家喜歡的提款免手續費的華夏銀行、平安銀行也要0.5%。
    其次是固定金額,像中國銀行10萬收10.5算是便宜的了。
    事實上大型商業銀行常常有電子通路免手續費的優惠,像是民生銀行網銀轉帳免手續費。
    這個部分若市銀行有支持支付寶,可以利用支付寶轉帳,但畢竟沒有那麼方便
5.2 帳管費
    中國銀行不要亂開,因為要帳管費,要銀聯卡年費。
    四大行大都要求帳戶餘額要500元以上才免帳管費,小銀行可能就不用。其中招商銀行要的特別高,帳戶餘額要10000以上。
    另外平安銀行免提款手續費要金卡,餘額要5萬RMB。
    HSBC跨國轉帳免費的要求也很高

6.要不要一起開證券戶?
  中國稱為第三方存管。
  開證卷戶不外乎考量手續費的折扣。有些銀行在一起開立第三方存管互有些優惠,像是免除帳管費。我農銀開戶的一些費用,也是證券方幫我吸收了,雖然只有幾十RMB。還送了我ㄧ堆贈品,害我都不好意思了。
  不過。開證券戶有一些別的要求就是了。有些小麻煩,就不說了。

7.銀行理財產品豐富性
  一般銀行理財產品,越小的銀行利率越高,少數除外(像民生銀行就不高)
  外商銀行,如:HSBC,以結構產品為主,與一般所謂的銀行理財產品並不同。
  不過假如開了 第4項或第6項,這點就不是那麼重要。

8.不重要的事情
  我曾經研究換匯手續費、匯出匯款費用等等,但結果是沒有中國收入的不適用,而且辦理都很麻煩,浪費時間。
  海外人民幣結算帳戶,可以匯回台灣,這大概只有瞄準跨國金融服務的HSBC、渣打有開。但假如不是只做定存,也沒甚麼用。
 
Note:中國銀行的分類
1.國營大型銀行:
  像是四大行中農工建等,分行數目多、各種連結業務(指的是和支付寶、基金理財公司等等)也多,但費用收的也高。
2.大型商業銀行
  民生、中信、光大、興業 等等,分行數目也不少,但比較有些免費服務,像是沒有帳管費、網銀轉帳免手續類等等。
3.較小型地方銀行,
像是華夏銀行,可能有些特別優點,像是提款免手續費等等,但分行數目少,各種連結的業務也少
4.外商銀行
有跨國金融的服務,像是可匯回的海外人民幣結算帳戶,但是各種中國的連結業務少,有時利率還比較低,最低餘額門檻高

2014年4月14日 星期一


中國嗆聲:服貿不過,WTO服務業協定過了一樣要開放,而且條件只會更差。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412001021-260301)

台商中時的新聞,一定偏頗,很多人看到中國的霸道的說法就是狂噴。

但是對手國講話就真的是沒有道理嗎??   還是有所依據?

1.WTO

由獨立關稅領域所成立的組織,依"馬爾喀什設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 "成立。
加入WTO必須提出同意開放的條件,經部長會議2/3通過加入(協定第12條)

若要排除適用,需於入會前提出。(協定第13條)
否則,同意開放的項目必須對所有會員,無歧視的開放
WTO包含了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關於服務業的開放。


2.台灣加入WTO
2002年時,在中國先加入、台灣後加入的共識下,WTO成為台灣少數加入的聯合國相關組織。

3.杜哈回合談判 ~ 農業 與服務業的進一步開放
(http://zh.wikipedia.org/zh-tw/%E5%A4%9A%E5%93%88%E5%9B%9E%E5%90%88%E8%B2%BF%E6%98%93%E8%AB%87%E5%88%A4
中文版已經很久沒更新,請看英文版)
 從1947 年GATT開始,已經經過了八次談判,作為WTO會員國互相開放的內容。
 杜哈回合談判,從2001年開始談判,包含了農業、服務業等敏感議題。 但由於歧見過大,遲遲無法通過。

4.FTA的興起
由於杜哈談判的遲遲沒有進展,各國開始各自簽屬FTA,相互提共超越WTO待遇的貿易談判。
 
5.杜哈談判可望完成
2013年12月7日,WTO部長級會議通過巴里島套案(Bali Package),總算達成一定程度的共識。

6.台灣承諾服務業的開放項目 
我國入會承諾表 :
裡面包含了自然人入境的規定。
(懶人包講的中國人可以無限次來台,在WTO入會承諾: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得入境並居留。初次居留期間為三年,惟可申請展延,每次一年,且展延次數無限制。"而懶人包講的移民等等,則根本沒在貿易協定裡面)

所以中國所說的台灣只有三個選擇,雖然刺耳,但是並非無的放矢
(1)簽服貿,項目更多
(2)不簽服貿,
依照台灣入會承諾,對WTO開放的服務業一樣要開放給中國
杜哈談判若過,對WTO進一步的服務業開放,一樣要開放給中國
(3)台灣退出WTO

自己的服貿自己審講得怵目驚心的事情,大半,在台灣2001年對WTO的承諾中早已包含在內。
反服貿懶人包講的事情,會發生的話,還是會發生。零售業、餐廳都在台灣對WTO開放的範圍內。
 (推薦
表格對照:服貿協議與WTO入會承諾之比較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33282/)

而且,實際上,服貿協議裡面,早已有27項,像是餐廳與零售業等,符合WTO開放項目的,早已開放。
(照反服貿的告訴你,街頭巷尾的商店和餐廳,現在應該每一間已經都擠了十五個中國人了)

不知道太陽花學運是否要進一步要求台灣退出WTO?

你對WTO承諾了,那就是別國本來就可以有的(除非你退出WTO),
所以FTA都只是基於WTO加碼。
另外,台大經濟系教授,所謂的不公平開放,這位教授沒跟民眾講的是,
中國和台灣對WTO的開放項目本來就不同,或者說不公平。

不知道大腸花要不要去包圍一下WTO和張俊雄(WTO台灣入會時的行政院長)?
為甚麼國際社會對台灣開放要求比中國高?
為甚麼陳水扁政府要賣台? (用反服貿的邏輯的話)

當然,以我個人觀點,台灣要和中國一樣以開發中國家入會,享有較低的開放程度是不可能事情。


(修改內容:WTO已經包含服務業開放,杜哈談判是進一步開放)





2014年3月23日 星期日

中國人來台 停留/居留 與服貿

服貿的條文和附件http://www.ecfa.org.tw/SerciveTradeAgreement1.aspx?pid=7&cid=26&pageid=0
服貿一樣沒有直接規定,中國人來台停留、居留移民等規定。

就移民部分,台灣投資移民的標準是1500萬,有國民黨立委提案中國人可以2億做投資移民,但這法案沒有過關,和服貿也是無關的法令。

與服貿最有關的是,中國投資人可以來台停留,管理他們的投資。
但這是"停留",既沒有取得身分證,也不是居留權;

但服貿增加了可以投資的項目,而因為投資而可以來台停留,但這些規定實非服貿本身

若有問題應該是修改相關入出境管理辦法,而且看來尚稱嚴格。

 相關法規在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 QD0504 )
http://www.immigration.gov.tw/immigr-law/cp.jsp?displayLaw=true&lawId=8a8a99f139c407590139d224c5f40007

而具體來台時間,應為依據"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邀請單位及應備具之申請文件表
http://www.immigration.gov.tw/ct.asp?xItem=1083434&ctNode=29651&mp=1

中第七項,大陸專業經貿人士
辛類、
一、年營業額1000萬以上,
三、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大陸地區人民應具碩士學位或具學士學位並有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或具有專業技術持有證明文件,並具五年相關工作經驗者。其名額應符合以下之規定:
(一)已實行投資金額三十萬美元以上者,得申請一人,已實行投資金額每增加五十萬美元,得再申請增加一人,最多不得超過七人。
 辦事處沒有營業額規定,但只能一人

庚類、二 投資金額二十萬美元以上者,得申請二人,投資金額每增加五十萬美元,得申請增加一人,最多不得超過七人。 (投資者身分是沒有勞保的)

有人引用"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服務" 但看來跨國企業的門檻不低

一、 申請前一年於全世界資產達二十億美元以上。
三、 國內員工人數達一百人以上,且其中五十人以上具專科以上學校學歷

所以隨便花個20萬美金要來一大堆人是不可能的。

其實我一直不爽中國人有健保,但這些規定和服貿其實沒有任何關係;
貿易自由化的潮流,抗拒的只會被淹沒,
但貿易自由化從來沒有說可以任意移民、可以任意到別的國家工作,
而我國的規定,看來也是如此,並非反服貿說的那種情況。


 






中國人炒作台灣房地產 與貿易協議

服貿的條文和附件
http://www.ecfa.org.tw/SerciveTradeAgreement1.aspx?pid=7&cid=26&pageid=0

服貿協議並沒有直接規定讓中國人買台灣房地產。

但服貿協議的確有增加中國人來台的理由,來的人多,自然買的人也多。

但貿易自由化是不得不走的道路,與其反服貿,不如修改中國人購買房地產的相關辦法 。

依據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
http://www.land.moi.gov.tw/law/CHhtml/mainframe.asp?LCID=286&

房仲對此的說明 http://www.59168.com.tw/e_news.php?id=36
中國律師對此的說明 http://www.mychinabusiness.com/article/article.aspx?ID=909&type=2

中國人是可以買"自住的" "住宅"

雖然目前審核很久 (二個月)、十餘年來僅核准50個案件

但這些畢竟只是程序上的限制,或者應有更嚴格的法規限制